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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新规:改装车深夜咆哮罚款1000元

www.xibuxinwen.com.cn(2011-11-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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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轰轰轰……”许多居民都有睡梦中被汽车马达的轰鸣声惊醒的经历。这种轰鸣声常常源自于一些非法改装的车辆。针对这种情况,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三审”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机动车擅自拆除消声器将处以1000元罚款。
  
  禁止改装车辆防噪声设备
  
  消声器安装在汽车的排气管与发动机之间,可以大幅消减气体喷出时发出的噪音。然而近年来,交警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一些人为追求个性和刺激,将排气管上的消音器拆除,造成车子在提速时发出“轰轰”的声音。《条例(修订草案)》对此专门作出规定: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者闲置。否则,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另外,《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空调器室外机组排放的噪声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制定环境噪声决策要征求公众意见
  
  《条例(修订草案)》强调公众参与,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在制定环境噪声相关决策时,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参与环境噪声相关决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环保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予以研究,并及时反馈。
  
  《条例(修订草案)》还增加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加强环境噪声防治宣传、报道,并按照规定发布环境噪声防治公益广告的规定。
  
  7种情形屡犯要加重处罚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按次加重计罚的7种情形,在第一次处罚额度的基础上,一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自第3次起加重处罚。
  
  这7种情形包括: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限制的;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限制的;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未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等。(责任编辑:刘若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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