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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建二公司和省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遭众村民投诉

www.xibuxinwen.com(2011-12-2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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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施工严重损坏村道民房 村民“苦不堪言”?

施工方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我们只负责工程围墙内的施工等工作,至于围墙外的村路被我们运输工具压坏和民房损坏、开裂等情况我们不负责,具体是由建设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负责协调和赔偿。”

西部新闻网消息:中国健康社讯(本刊记者 中飞 吴伟巍) 500kv笠里输变电工程作为福建闽东电送出配套工程,它的建成将满足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的接入需要,适应省会福州电网负荷快速发展的需求,按计划2012年必须建成投产。原本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却引来一连串风波,就在筹建输变电的施工地——福州闽侯县荆溪镇,村民怨声载道。就因为筹建输变电使得村道路严重受损,村民房子严重开裂,致使村民人心惶惶。

风波原由:输变电筹建施工致使村道路严重受损,居民房子严重开裂

2010年12月,福州西500kv笠里输变电工程施工在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埔前村笠里开工建设,然后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该项目的施工却已经严重影响了甚至是威胁到该村所有村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据村民介绍,自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进入村子输变电工程筹建以来变电操控和其运输变电器材的来往超载车辆,不断地来往于原来已建成的村道上。其重压影响了村道,使村道变形,已经影响到村道两旁的民房,许多民房受此重压影响其房屋产生严重裂缝,移位,屋顶裂缝严重漏水,已构成危房。“我们这片房屋地基只是石头,不是钢筋混水泥的框架房,经不住这样来回车辆的折腾!这么大型的变电站工程为什么不能自行去修路,我们村民十几年前集资修成的村道怎么经的起几十吨大型设备的运输呢?压破了自来水管,压坏了地基,震裂了村民穷极一生才盖起来的乃以生存养息的一个家。现在我们夜不能寐,食不能咽,晚上闭上眼睛总是感觉房子在摇晃,每一条神经都在紧绷。”村民无奈的讲述着近几个月以来由于施工带来的遭遇。

记者调查: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协议

百姓之事无小事,根据村民的投诉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输变电工程的筹建是省重点建设工程,作为我们项目的业主方也是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状,而我们作为施工施工过程全部都是按照政府要求,包括施工线路、施工方法以及程序均是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的。作为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时明确了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只负责输变电的施工,而施工以外的事情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然而由于居民的阻扰也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施工进度,造成了我们严重的损失。而业主(即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方面也已经积极和镇、村干部和村民沟通协商,可是至今他们都无法达成协议,我们的工程已经严重滞后,按照省政府的精神,已经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入使用。

根据公司从业主方(即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了解到的情况,业主方已多次与该镇、村干部以及村民沟通协商,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12月1日至今,经过镇干部多次协调,村民最终同意12月7日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场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测。按照镇领导的意见,第一次检测,通过拍照取证、保存证据后,有业主方押一笔资金在镇政府,待工程投产后,对房屋再行检测,在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赔偿费用。并于12月8日,提出了解决方案:

1、 由业主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交村委会押金30万元,用于后期补偿;

2、 关于补偿方式的方案:方案一,按道路的边缘20米距离内每平方米补偿20元,20米到40米补偿10元;方案二,不同意补偿方案一的,由检测机构在工程竣工时再进行鉴定,确实受运输影响损失的,由评估单位评估,再做补偿,无影响的则不予补偿;方案三,以上方案补偿款需在工程结束后进行发放,在押金交纳之后须先行通车。

然而村民并不同意业主方提出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村民始终无法发成协议?日前,村民又再次致电给本单位记者表示:“我们这边周围的房子都是父亲辈辛辛苦苦盖起来的两三层楼的房子,现在因为是个大型重设备的来往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房子开裂情况让我们非常担忧,我们从来没有像他们提出过过分的要求,只希望他们还我们原先平静的生活,他们所谓赔10-20元的补偿金我们根本无法接受,如果说现在他们的重机械车辆不再从我们这里经过,那么我们就当倒霉也不再计较,或者他们愿意赔偿我们现在一模一样的房子给我们那也行,我们并没有任何过分的要求,因为我们的房子和村道路已经无法承受如此的破坏,在协商过程中他们表示再让他们重机械车辆试行三个月,如果到时候确实很严重就会给予赔偿,可是我们担心不到三个月房子就倒了,那么我们住哪里?如果发生了人命他们又该怎么赔偿?面对这几年频繁的天灾人祸我们怎么能不担心呢?我们村里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愿意去尝试,去赌这一次的。

“为什么我们最终求救媒体,我们曾经上访过,信访办表示希望我们能先私下进行协商,等最后协商不了了在说,我们很绝望,没有人帮得了我们,镇、村干部自从事情发生后,根本没什么露过面,就开始匆匆走访了村里,表示会尽快解决的,至此之后我们也在没有见到过了,包括给村委会的押金我们根本也没有听到村委会提起过,事情一天没解决我们是不会让施工车辆进入的。

就这样,直到现在双方还僵持着,村民堵住了村道路不再让施工车辆行驶经过。

针对此事记者也多次拨打荆溪镇镇政府的电话以及村委会的电话,可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那么如果是施工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应该如何得到补偿?

针对此事,记者也联系了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黄律师表示:

1、 如果能够证实,房屋所产生的裂缝的确是施工方施工造成的,那么,对方应无条件负责将受损房屋维修直至恢复原样是首要的,并且立即停止施工,直至有避免再次加大房屋损坏的行为(或有效的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否则周边居民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工;如果家的装修因此事而造成了损坏,那么是可以连带追回赔偿的; 2、如果对方经多次维修后,房屋还是无法恢复到原样,或者消除不了损坏状态,或者给房屋带来了结构性的破坏,那么可以联合其他邻居,要求对方按市场价赔偿或实行实物补偿安置等; 3、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先找专家进入到现场看下,鉴定造成房屋建筑开裂的原因分析,如果是表示对方的施工方案有问题,在施工时没有考虑到周边建筑的安全问题,造成了房屋的破坏,建筑商应同业主协商承担主要的责任。

根据律师的说法,那么作为无论是业主方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还是施工方的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应该先对受损的村民房屋先进一个合理评估和维修并保证房屋安全的情况再进行施工,而不是麻木的施工,麻木的表示先施工后再做赔偿,施工进度是否能如期完成以及周遭百姓的生命安全该如何去衡量呢?孰轻孰重?

正当记者发稿之日,业主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告诉记者:关于这个事情的处理,并不像福建省第二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描述的一点关系也没有,作为施工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同我们业主方一起协调,包括沿线的沟通和解释,而真正的责任主体我们无法界定,毕竟两家公司都同时隶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至于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有政府部门介入,我们也将积极采取措施配合。

是否最终能给村民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本单位记者也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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