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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月底清零 河南省消协“炮轰”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

www.xibuxinwen.com.cn(2014-04-09)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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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月底清零 河南省消协“炮轰”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表示不满意运营商的回复 陈文杰/摄

中国日报网郑州讯(记者 王向前 陈文杰 见习记者 陶盖)“手机套餐流量、话费‘月底清零’、垃圾短信满天飞、宽带业务与手机销售捆绑”等,是众多手机用户苦恼的“霸王条款”。

今年3.15之前,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投诉的这些问题归纳整理,约谈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还下发了劝谕函。

可时至今日,涉及消费者投诉的各通信运营商还没有针对问题做出有效回复。4月1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与劝谕函中问题类似的20多个消费者投诉具体个案,再次递交给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要求回复。

消费者投诉河南电信等运营商: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讲理

当手机成为人们的随身必备工具时,围绕着手机消费也产生了众多问题。这里面,通信运营商们“制造”的问题占了很大一部分。

今年3.15前,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有意整理了消费者投诉的手机消费问题,把它们归纳为六大类,分别是:

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设置使用期限(也就是俗称的话费和流量月底清零)、垃圾短信问题、宽带业务与手机业务捆绑销售问题、未经用户同意开通增值业务、未经用户同意为第三方从话费中代扣费用、运营商定制手机强制装载应用软件。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告诉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在他们总结整理的六大类问题中,手机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设置使用期限、垃圾短信问题、宽带业务与手机业务捆绑销售问题的投诉,最为突出。

消费者赵先生说,他的手机套餐流量有时候用不完,有时候不够用,“都是自己掏钱买的,用不完时清零有点不讲理,太可惜。”

河南联通等运营商回应被指避重就轻:消协不满意或发执法请求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这些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约谈了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负责人,还给他们下发了劝谕函,要求3月13日之前给出书面答复。

3月12日,收到劝谕函的通信商们先后给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作出了书面回复。可对这些回复,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并不满意。

3月26日,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记者再次来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王中胜向记者说明了下发劝谕函和收到回复后他们的态度。

他说,以消费者的“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设置使用期限”这一焦点投诉为例,运营商在回复中解释,他们推出的流量产品等套餐已在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过资费备案,消费者选择产品时也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了。

“这种说法从合同法来说虽然有点道理,可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来说,他们的行为确实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王中胜说。

他还称,劝谕函中提到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其实都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运营商们也都没有有效回复和解决之道,因此,“我们不满意他们的回复。”

下一步怎么办?王中胜说,他们还将与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们逐个沟通,如果还没有满意的答复,他们将向有关部门发出执法请求。

专家说法:通信运营商套餐月底清零涉嫌违法

在劝谕函中,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们对六大问题简单给出了解释。这些问题在法律层面是否行得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尹西明说,河南的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设置的“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使用期限,未经用户同意开通增值业务、未经用户同意为第三方从话费中代扣费用”这三个问题,涉嫌违法。

“这都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使消费者在消费时和他们签订有合同,可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法交叉冲突时,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说。

特别是针对运营商设置的“上网流量与话费等单方使用期限”,尹西明称,运营商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应对消费者选购的话费和流量月底清零,而应当继续提供服务。

对于垃圾短信、宽带业务与手机业务捆绑销售、运营商定制手机强制装载应用软件等问题,尹西明则表示,“这些问题很难界定运营商是否违法,基本上属于‘灰色地带。(来源:中国日报网河南频道)

编辑:西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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