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为自觉。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1年,故意杀人犯罪的重刑率为81.56%,绑架犯罪为74.6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43.64%,抢劫犯罪为33.9%。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也有下降,2011年诉至法院的故意杀人犯罪同比下降2.31%,绑架犯罪同比下降10.53%,抢劫犯罪同比下降8.91%,刑事审判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形势稳定。依法加大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等危害民生犯罪惩治力度,为促进相关行业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张军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我国目前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还有上升。要继续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加大对危害民生犯罪惩治力度,积极稳妥审理好“清网行动”案件。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有效贯彻党和国家“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证据规定”,依法审慎裁判、复核死刑案件,用准、用好死缓限制减刑,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