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军事法规,是指导军队各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是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条例》共设8章40条,对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原则、公文的种类和格式、行文规则、办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作出新的规定,吸收了军队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研究成果和新鲜经验,反映了新体制下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使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和适用性。
《条例》的发布施行,有利于提高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保证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指示的贯彻落实,保证各级机关有效履行职能,更好地为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