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3日,吉林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杀害更夫、撬盗金库案件后,时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岳忠田(中)在介绍案情。
该市政法委副书记岳忠田卷入原副省长受贿案 被指行贿11万后升官
起诉书指控
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岳忠田请托,为其提拔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共收受其给予钱款共计11.2789万元。(东方早报)
查证
针对岳忠田行贿一事,吉林市委宣传部官员称,该市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早报记者 邢礼诚 谢寅宗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涉嫌受贿案,检方起诉书将相关涉案案情细节化。
检方指控田学仁利用职务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分别为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共收受钱款折合人民币1919余万元。起诉书中,最引人注意的一名行贿者叫岳忠田,他向田学仁行贿11万余元。事后,田学仁为岳忠田升任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此前岳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
让人意外的是,田学仁虽被查处,但行贿者岳忠田目前仍在职,并于2010年被提拔为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正局级)。
早报记者昨日从吉林市市委宣传部获悉,吉林市已关注到此事,具体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行贿后升为市局副局长
昨日下午,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岳忠田的手机开始无人接听。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起诉书内容显示,岳忠田的行贿时间集中在1998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
据起诉书记述,岳忠田时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昌邑区是吉林市四大中心城区之一。
早报记者查阅田学仁简历发现,1998年起,田学仁开始担任吉林市市委书记,2001年1月升任吉林省委常委、延边自治州州委书记。
起诉书中记载,上述行贿期间,岳忠田先后5次向田学仁行贿钱款共计11万余元。行贿后,田学仁为岳忠田升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
此后,田学仁于2004年12月升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07年5月,田学仁担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职务,同年10月,他兼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
次年1月,田学仁不再担任省政府行政职务,只担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11月5日,田学仁东窗事发,中纪委证实其因严重违纪被调查。2012年7月6日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这期间,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岳忠田,在2010年2月获得提拔,时年55岁的他被吉林市市委组织部提名为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正局级)。
不过,检方并未对这期间的职务升迁提出指控。
吉林官方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早报记者数次拨打岳忠田的电话,除一次被挂断外,其余数次均无人接听。
据当地媒体人士透露,岳忠田昨日下午还参加了一个会议。
但记者从吉林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官员崔迪处了解到,针对媒体报道的岳忠田行贿一事,吉林市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行贿应被追刑责
起诉书中明确指出岳忠田的行贿行为,但检方审查起诉为何不追究其责任?
对此,早报记者昨日下午致电负责起诉田学仁受贿案的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并随即挂断电话。
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说,岳忠田被控行贿11万元,金额巨大且是为谋取不当利益,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必须按行贿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明勇同时认为,检方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明知有人犯罪,应当追诉而未追诉,一定程度上,也涉嫌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