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正在旧县镇西店村被占用的耕地上施工
嵩县国土局针对河南鹏升企业集团占用基本农田建蔬菜交易市场下达的停工通知书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王爱民)11月15日,映象网以《嵩县旧县镇百余亩耕地被租用建设蔬菜交易市场》为题,对嵩县旧县镇旧县村百余亩基本农田被河南鹏升企业集团占用建蔬菜交易市场一事进行了报道。
记者近日再赴嵩县,对此事进展情况进行采访。
一名耕地被占村民拿着他前天拍的视频给记者看:“你们看看,鹏升公司又开始干了。”他向记者说,“鹏升公司用钩机将这100多亩耕地东边的土挖出来,然后用卡车将土运到西边的地里。好端端的基本农田让他们挖得不成样子。难道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只是下个停工通知书就不再管了吗?”
记者电话联系到旧县村支部书记赵某。他表示对于河南鹏升公司究竟占地多少亩不知情。但他又告诉记者,他们同占地企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
旧县街部分商户告诉记者,11月22日和24日,旧县村两名村干部先后来到他的商铺前对他进行威胁,扬言如不拆迁,就要推倒围墙,把房子捣个洞,将东西扔出去。
“镇政府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低价买,高价卖,赔偿标准是每平方810元,建成后的蔬菜交易市场每平方售价3000多元。”一名商户气愤地说。
洛阳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嵩县汽车站旧县分站的职工告诉记者,11月27日上午,旧县村村干部带领有关人员,开着钩机来到院内,不由分说就开始拆院墙,并将房子挖了一个洞。
“旧县分站占地2.6亩,1957年开始建站,1995年归属洛阳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嵩县汽车站,现有职工10人,担负着旧县镇附近群众的客运任务。这么一个单位,他们为了建蔬菜交易市场,怎么说拆就拆了呢?这种行为比土匪还厉害!”旧县分站站长杨某气愤地说。
对于旧县镇领导给汽车站划定的新址,杨站长及其职工并不满意。“镇里找的地方在东村,距离镇上2公里远,不方便群众,也不现实。”
“旧县镇乱占地情况多着哩,可不止这一块!”一名村民生气地说。
随后,旧县镇西店村的村民将记者带到该村的一块耕地里,他们指着正在砌的围墙,告诉记者,这块地是西店村一队、二队的地,将近二百亩,今年秋天被占了,每亩地租金是1000斤小麦。
“听说这里要建牛、羊交易市场,是鹏升公司蔬菜交易市场的配套项目。”知情者说。
旧县镇西店村的100多亩耕地被毁
记者在占地现场看到,北边的围墙已基本砌好,几名工人正在干活;东边的围墙正在施工,一些工人正在忙碌着。围墙的外面,是前几年刚修的水渠。
“这些渠是前年世行贷款扶贫项目,我们这里的耕地是旱涝保收的好地,是水浇地、口粮田。这么大面积的耕地被占,国土局咋就不出来制止呢?”知情人说。
记者拨通了嵩县国土执法大队监察二队程队长的电话,半个小时后,程队长赶到现场。他告诉记者,这块地是一般耕地,要在上面建蔬菜大棚,是鹏升公司的配套项目,不存在非法占地。
“如果改变土地用途,我们也不会愿意。”他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店村的多名群众,他们都说正在施工的那块地是建牛、羊交易市场,而并非是建蔬菜大棚。
针对旧县镇旧县村百余亩基本农田被侵占建蔬菜市场,嵩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监察二队的程队长拿出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3)172号”给记者看。该通知书写到:“河南鹏升企业集团公司:你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旧县镇旧县村集体土地(基本农田)建设蔬菜市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提起耕地被毁,程队长面有难色。“从下发停工通知到现在,企业一直都没有向我们提供有关材料。我们没有扣押设备的权力,也没有强行拆除的权力。如果企业继续施工,我们再发现就再次下达停工通知书。如果他们仍不接受处理,我们将向县政府和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汇报。”
就嵩县旧县镇土地乱象,记者拨通了嵩县主管土地的一陈姓副县长的电话。该副县长表示,近段时间因身体不适,正在家里休养,对于该镇被占用被租用土地的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他为记者提供了嵩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王队长的电话,让记者与其联系。
随后,记者拨通嵩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王队长的电话,咨询他对这一事件是否了解,王队长一头雾水,表示从未听说过。当记者向他说明嵩县国土执法大队监察二队程队长已于11月7日给企业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该项目现在仍在继续施工,并且旧县镇西村也存在耕地被占情况,王队长这才有所明白,表示会立即调查清楚,给群众一个说法。
而就在11月25日上午,旧县镇政府某副镇长打电话质问记者:“你们在网上发文章能起到什么作用?企业照样干,还不是不咋着?”
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稿件来源:映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