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5时,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胜利,简要介绍了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
1月21日起,先后8次下发紧急通知和4次命令,面向社会发出12次通告;取消所有群体性活动,暂停所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营业,启动入境交通管制,停运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和客运班车,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利用“三大运营商”大数据信息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国省干道入境处设立近百处检查点,做到凡车必查、凡人必查。累计筛查车辆44.7万辆、83.4万人次,移交留观617人,有效阻断了病毒输入渠道。
出台城乡(社区、村组)疫情防控40条工作标准,全面夯实村组社区属地责任,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了入户疫情排查、有效线索排查和应医学观察人员全留观的“三个100%”。全市每个医院的发热门诊实行单独设置,避免交叉感染。1月28日临时关闭全市所有个体门诊,所有药店对购买退烧药、感冒药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排查。组建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和三级医疗救治梯队对确诊患者开展集中救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榆林市累计3例确诊病例中,1例已于2月10日治愈出院,其余两例病情平稳。现有疑似病例1例。
榆林是能源大市、工业大市,承担着国家能源供应保障和全省稳增长的重任。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和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步恢复,形成了“12345”工作机制。
所谓“1”:第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即毫不动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第二是坚持“一个总揽”,即市上出台了返岗返工等“三返”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和48条实施细则,总揽全市复工复产工作。
所谓“2”:第一是“双承诺”,即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与属地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承诺书,返厂员工要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第二是“双方案”,即企业要制定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第三是“双审核”,即属地政府要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返岗方案进行审核,卫生防疫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进行审核。
所谓“3”:第一是落实“3个责任”,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第二是坚守“3个底线”,即复工复产企业要坚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条底线;第三是做到“3个封闭”,即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到封闭返程、封闭管理、封闭运行,外地员工一律由企业包车或拼车、自驾车返程。
所谓“4”:第一是坚持“四个实事求是”,即坚持交通管制实事求是,在严格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国省干道省界市界交通防疫检查筛查的同时,从2月16日0时起撤销43个市内县市区之间及县市区内的检查点,保障物资供应和流通;坚持复工范围实事求是,根据工业企业员工榆林籍占45%、省内市外籍占20%、外省籍占35%的实际情况,确定陕西籍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程序检查无异常后可立即返岗返工,要求各检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返非疫情重点地区返岗返工人员;坚持复产计划实事求是,按照“先保民生、保供应,再重点企业,最后一般企业”的原则,指导企业于2月9日后、2月20日后、3月1日后分三批复工复产,员工分批接茬返回企业;坚持帮扶企业实事求是,建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纾困工作机制,随时解决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原料产品运输等困难,确保重点企业正常运转;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财政拨付303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减免中小企业部分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第一季度房租,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餐饮住宿、客运等行业给予3个月的贷款贴息支持。第二是落实“4个到位”,即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做到疫情防控专班组建到位、防护物资储备到位、规范的留观场所准备到位、派驻企业监督人员到位。
所谓“5”:第一是做到“5个必须”,即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在唯一的厂区进出口设立检查点、必须对进出厂区所有人员检测体温并日报告、必须在企业内设立独立留观隔离室、必须定时全厂通风消毒分餐制、必须将体温异常和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第一时间移交属地政府。第二是做到“5个下沉”,即根据复工复产带来较大规模人员流动的特点,将疫情防控重心和责任下沉社区、村组、企业、机关、单位5个重点,实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控。
截至2月17日,全市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0户,累计返工32400余人。(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