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境外、湖北疫情防控态势和我省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来陕返陕人员健康服务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鄂陕联合检疫点,公安检查站恢复正常查控勤务。
二、完善落实健康码互认工作机制,对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和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信息的外省“健康码”,我省均予以认可,无需另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市(县、区)不得简单以身份证信息为依据,对湖北等外省人员赋予红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对来自中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居家隔离 14 天后方可出行、复工。对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暂时不得来陕,对擅自来陕人员自抵陕之日起进行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境外来陕返陕人员一律集中隔离 14 天。
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服务保障工作。各市(县、区)隔离点要按照医学防控标准进行设施配备、消毒,以及生活垃圾、污水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同时,为隔离人员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