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大检查的批示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全区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二连浩特市文体新广局结合实际情况,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5日,组成安全检查组分别对博物馆、展厅及伊林驿站遗址等野外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冬季安全巡查。
检查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检查了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器材使用状态以及文物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醒,并及时整改,确保各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干净整洁,管理有序,责任分明,防止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二连浩特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及伊林驿站遗址博物馆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所制度,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巡查工作,按要求设立了消防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