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推动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产业发展层次、城乡发展面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发展保障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改革开放、社会事业、和谐内蒙古及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开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由7070美元增加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70亿元增加到1963.5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273.5亿元增加到4352亿元,年均增长13.9%。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18%。在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创新调控举措,稳住了经济增长,实现了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五大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9.4∶54.5∶36.1演进为9∶51∶40,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产量由431.6亿斤增加到565.4亿斤,牲畜存栏由1.08亿头只增加到1.36亿头只,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提高到58%。工矿业转型升级,由“一煤独大”向产业多元转变,煤炭对工业增长贡献率由33.5%下降到11.3%,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业贡献率由31.7%上升到49%。电力装机由6458万千瓦增加到1亿千瓦,风电装机由968万千瓦增加到2316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43%提高到64%。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势产业装备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公路总里程从15.8万公里增加到17.5万公里,高速公路突破5000公里,一级公路突破6000公里,高速和一级公路总里程居全国前列,建成30条高速和一级出区通道,94个旗县市区通了高速或一级公路。铁路运营总里程由9500公里增加到1.35万公里,居全国首位。开工建设呼和浩特至张家口等3条高速铁路和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呼包集动车组开行,结束了我区没有动车组的历史。民航机场由12个增加到24个,居全国前列。开工建设锡盟至山东等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蒙西电网变电容量突破1亿千伏安。建成黄河防洪一期、海勃湾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区域统筹迈出重大步伐。累计投资88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84.4%的行政嘎查村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地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赞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5%提高到60.3%。
“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面貌、功能和宜居性持续改善。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推出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改革成果572项,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牧区、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创新与俄蒙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623.8亿美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4倍。深化与京津冀、东北地区和发达省市及港澳台的务实合作,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状况实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546亿元,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和六大区域性绿化工程。争取国家出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投入草原生态补奖资金300亿元,惠及146万户、534万农牧民。森林面积由3.6亿亩增加到3.8亿亩,草原植被盖度由37%提高到44%。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民生水平显著提高。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
和谐内蒙古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构建起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做好人防和拥军优抚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巩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9%,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新增两所本科高等院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优生优育水平不断提高。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进步,草原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增强,我区鲁迅文学奖实现零的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和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风肃纪、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推动政风明显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察、审计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大力简政放权,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分别压减47%和45%。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全面停止新建和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2010年下降53.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政府协商民主建设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