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刘国盛)近日,内蒙古草原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对我区12个盟市的草原违法案件发生和查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了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特点及近三年来的变化情况,结合当前草原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措施。
2014年,全区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6016起,立案15575起,结案15432起,破坏草原面积10.38万亩,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422起。与上年相比,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减少1051起,减少了6.2%;破坏草原面积增加7.5万亩,增加了260.4%。
从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发生数量看,违反草原禁牧休牧规定案件位居第一,发案13538起,占发案总数的84.5%;开垦草原案件位居第二,发案1016起,占发案总数的6.3%;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位居第三,发案925起,占发案总数的5.8%;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位居第四,发案393起,占发案总数的2.5%;其他类型案件发案144起,占发案总数的0.9%。
从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看,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平均立案率为97.2%,平均结案率为99.1%。除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和违反草原防火法律规章案件以外的草原违法案件立案率均在91%以上。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和开垦草原案件的结案率相对较低,均低于90%,其中,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结案率最低,仅为64.2%。
从破坏草原面积看,开垦草原、非法临时占用和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共破坏10.38万亩。其中,开垦草原案件破坏9.87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95.1%;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破坏0.08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0.8 %;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破坏0.43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4.1 %。
从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看,2014年,全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共422起,其中开垦草原案件421起,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1起。按照盟市划分,除呼和浩特市和乌海市外其他盟市均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从各盟市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数量和查处情况看,2014年,全区12个盟市中,赤峰市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最多,全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7202起,占全区发案总数的45%;通辽市次之,发案4619起,占全区发案总数的28.8%;锡林郭勒盟发案1027起,占全区发案总数的6.4%;其他各盟市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相对变化较少,乌海市没有草原违法案件发生,同时,各盟市对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较大,立案率与结案率均保持较高。赤峰市和通辽市的立案率与结案率均达到了99%以上。
根据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情况和变化特点,结合我区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2015年,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和要求,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核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草原违法案件查处水平,努力推进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