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明)记者昨日了解到,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转发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加强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自治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依法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以及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立案的,应当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对于犯罪事实清楚,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另据了解,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跨区域的涉嫌犯罪案件,依照属地原则,由主要行为发生地或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受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本地区管辖的案件,应当转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