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内蒙资讯 > 正文

内蒙古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促“以创业带动就业”

www.xibuxinwen.com.cn(2008-12-20)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下发《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提出要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5%以上,创业者与其带动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1:5左右。

    今后一段时间,内蒙古将重点指导和帮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牧民工创业,大力扶持农牧民进城创业,积极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

    为营造鼓励所有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内蒙古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并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废止各种阻碍创业的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

    内蒙古对初始创业者给予减免相关税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始创业者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并给予经费补贴,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经费从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失地农牧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的,各级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属低保对象的,可继续享受2年的低保待遇。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