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 内蒙古包头市第六医院7名医生因收受医药回扣和做精神病鉴定受贿案,近日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
包头市第六医院又名包头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规模较大的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也是包头市唯一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承担着包头市周边盟市精神病鉴定工作。
7名上诉人陈富仁、党仁、张灵娥、宋培义、李丽琴、张珍、王晶分别为包头市六医院原临床一、二、三、四科主任、心理科主任、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其中党仁与李丽琴为夫妻。
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党仁、王晶、李丽琴、陈富仁、张灵娥、宋培义身为包头市第六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代表王勇等多人的药品回扣分别为37万余元、24万余元、27万余元、16万余元、11万余元、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院查明,上诉人党仁、陈富仁、李丽琴、宋培义、张珍等5人身为该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在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收受被鉴定人家属的好处费,为被鉴定人谋取利益,帮助被鉴定人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法院共认定5起受贿案件。因包头市第六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内蒙古自治区指定的有权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机构,党仁等鉴定人属于受事业单位六医院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二审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党仁等7人作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
此外,江苏省恩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地区销售代表王勇,在包头市第六医院推销药品期间,为提高药品销量,以相应的回扣标准并按推销药品处方量的多少给开具处方的医生药品回扣共24万多元。被告人王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