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雪)33岁的马栋梁在家中将妻子杀害后,逃跑至内蒙古边境,后在一家派出所门口割舌欲自尽,最终被民警送到医院救治。根据他的供述,血案的引发竟然仅为了一副眼镜。记者昨天获悉,鉴于马栋梁有自首情节,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3.8万余元。
杀妻后逃亡外地
马栋梁与妻子罗某结婚后和马栋梁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发前两个月,罗某为了要孩子从单位辞了职。据马栋梁说,平时夫妻关系挺好,偶尔会吵架打架,也都是因为外出旅游等琐事。
2014年9月22日,马栋梁在右安门外的住所内,因家庭琐事与罗某发生口角,后马栋梁用双臂扼压罗某颈部,致其死亡。作案后,马栋梁潜逃。9月27日,他在内蒙古额济纳旗某派出所附近割舌后倒地,后被民警发现送医救治。当民警对其盘问时,马栋梁交代了杀人的事实。
一副眼镜惹的祸
庭审时,马栋梁供述当天与妻子争吵的导火索竟然是为了一副眼镜。马栋梁说,当天晚饭后,他回到卧室趴在床上不小心压了妻子的眼镜,对方非说是故意的,两人便争吵起来。他一生气就摔了眼镜,两人因此动了手。罗某生气地收拾东西回娘家。
马栋梁说,他跟在妻子身后又是解释又是道歉,但妻子还是很激动,还开窗要跳楼。为了阻止妻子,他把她拽回拉到床上,压在其身上,后用双臂搂着她的脖子,撞击其头部。等马栋梁累了松手时,发现罗某已经断了气。“我是失手将她杀死的。”他说。马栋梁后锁上了卧室门,随身带了些现金和四本相册等去了内蒙古。他说,选择去那里是为了完成妻子的遗愿,而割舌是想以死谢罪。
事发当天,马栋梁的父母因外出导致没能阻止惨剧的发生。次日,罗某的母亲联系不上女儿就打电话给亲家,从马家门口的脚垫下拿到钥匙。打开房门后,她发现卧室门锁着,当即叫来丈夫将门砸开。看到女儿背着包,穿戴整齐地趴在床上,罗某的母亲当时就昏厥。
被判故意杀人获无期
马栋梁辩称其没有想杀害罗某,其辩护人也称,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而罗某的父母向马栋梁提出了900万的附带民事赔偿,并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二中院认为,马栋梁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明知长时间扼压他人颈部会致人死亡却故意为之,且事后没有救治,反而锁门离开,使得他人亦无法及时发现或救治被害人,足见其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放任,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相应证据支持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律师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马栋梁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马栋梁属于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栋梁无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