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广东、江苏、内蒙古、湖北4地检察机关查办5名厅级官员。
据了解,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侯经能(副厅级)决定逮捕。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王学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已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正厅级)、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