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个地区经济犯罪案件评查工作,促进公安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此次评查范围主要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案件。通过评查,摸清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实效。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个地区经济犯罪案件评查工作,促进公安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此次评查范围主要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等案件。通过评查,摸清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