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内蒙发展(000611,股吧)公告编号:临2014-57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监事刘鹏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刘鹏飞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刘鹏飞先生的辞职生效时间应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监事的当日,在补选监事就任前,刘鹏飞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谨对刘鹏飞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58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韩世友先生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确定实施调整主营业务方向的战略转型,为集中精力于公司新的业务,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22.26%的股权转让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确定,其为审计净资产、评估净资产的较高者。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59)。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转让四海氨纶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实现公司的业务转型,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结果,交易价格合理。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意见。
2、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便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0)。
3、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便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1)。
4、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便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59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股权转让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
2、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审计值、评估值较高者为准。
4、公司将在取得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后,详细披露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股权转让事项。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6、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情形,本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股权转让之前解冻上述股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2014年10月27日,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纺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22.264%的股权转让给天瑞纺织。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独立董事也对此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公司将在取得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报告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此次股权转让价格尚需取得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后确定,以审计值、评估值较高者为本次的交易价格。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环镇南路海盐村
注册资本:2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寿调娟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
经营起始日期:2008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箱包、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轻纺原料、文化用品、床上用品、电脑绣花;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公司股权结构:周文祥持股10%,施宝祥40%,寿调娟50%。
本次交易对方天瑞纺织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瑞纺织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46,461,419.42元,总负债40,166,552.31元,净资产6,294,867.11元,营业收入 134,380,329.12元,净利润-39437.85元。(单位: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
2、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6日在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其股东组成为:本公司持股22.264%,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86%,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7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优先购买权,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和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400004471
5、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7、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
8、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9、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10、四海氨纶财务情况
2013年12月31日四海氨纶资产总额173,687.15万元,负债总额114,566.8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9,120.33万元。近三年四海氨纶经营情况:2011年营业收入41159万元,净利润26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60317万元,净利润574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58687万元,净利润-1346万元。
11、本公司拟转让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形。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股权转让之前解冻上述股权。
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本公司工商银行呼和浩特民族商场支行账户、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北京方庄支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绍兴安昌支行账户以及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和全资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时间:2014年6月28日,公告编号:临2014-31)
12、本公司不存在四海氨纶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同时四海氨纶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13、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未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公司出售该等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四海氨纶22.264%的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确定,以审计值、评估值的较高者为准。
交易价格=审计净资产或评估净资产*22.264%
2、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
3、支付时间和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经双方权利机构审批通过后三日内由交易方或交易方指定的第三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4、股权交付
本次股权转让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方或交易方指定的第三方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各方代表签署该协议后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需要取得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涉及交易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尽可能避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内蒙发展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1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就本年度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公司严格按照审议的额度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时间:2014年4月30日,公告编号:临2014-23)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原因
近年来,受纺织品服装传统市场需求不振及银行信贷日趋收紧,用工成本上扬等多种因素制约,影响了氨纶产品下游的纺织品企业开机开工率,市场对氨纶产品需求受到抑制。而氨纶生产原材料价格同比上涨幅度明显,致使氨纶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同时去年新增氨纶产能进一步释放,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也影响了氨纶产品售价。2013年度,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就亏损1346万元,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已从本公司的利润增涨主力中退出。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公司于今年9月开始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数据中心的建设。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可以盘活资产,用于公司的数据中心建设;同时也可以减少公司亏损,逐步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
2、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公司转让四海氨纶22.264%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氨纶业务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方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才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存在交易风险。转让本次股权后公司可收回资金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同时公司也可以开拓其他经营业务,增加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
七、独立董事对转让四海氨纶22.264%股权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转让给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业务转型。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还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执行。本次交易其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协议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以上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伟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于 2014 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申请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共青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旨在更好的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有助于拓宽市场空间。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龙腾科技贸易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于 2014 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
拟注册地:江西省共青城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设备销售;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共青龙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旨在更好的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有助于拓宽市场空间。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于 2014 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申请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投资管理;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共青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更好的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有助于拓宽市场空间。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
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的股权转让给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业务转型。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还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执行。本次交易其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协议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以上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