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及其妻子于惠珑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前日分别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9年。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志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应当归还自治区财政厅专项经费借款中的人民币10263022元,并与其妻于惠珑共同受贿共计人民币5256461.70元,其中向他人索贿人民币200万元。两人还共同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420万元。
此外,武志忠身计有20975068.17元人民币、19757.39港币、3474.49欧元、134352.17美元、865加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