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起公款“送礼”事件生出案中案
西部新闻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为解决一起土地纷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曾派员赴外地协调相关事宜,协调最后却牵出一场 “公款送礼丑闻”。
参与协调及“送礼”的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院长杜文被控贪污公款,一审被判15年。杜文上诉后,内蒙古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14年12月18日~19日,该案在呼和浩特中院再度开庭。
据了解,检方此番还增加指控称杜文涉嫌挪用公款罪。这一罪名涉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案,检方称杜文伙同武志忠等人挪用公款1420万元。
在这次庭审中,杜文第一次披露,检方指控其“贪污”的一笔130万元款项,实际上交给了内蒙古一位厅级领导,准备通过他与北京方面疏通。这位领导后升任副省级干部,现已退休。
杜文还在庭上自曝称,在深圳协调时,曾受武志忠之托,送了一幅皮画给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上面画的是成吉思汗,六千多块买来的。”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于11月月底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杜文的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称杜文所涉“送礼”之事均为领导安排,不应认定为贪污;至于挪用公款一事,杜文是被武志忠夫妇蒙骗,发觉后还主动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
内蒙公款送礼案开审:被告人称曾送皮画给朱明国
协调土地纷争引出“送礼行动”
杜文的人生转折点,缘于一笔千里之外的土地纷争。
2007年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接到通知,深圳市政府多年前支援其的一块土地,因债务纠纷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查封,并将变卖给深圳一家公司以偿还债务。
据《财经》杂志披露,当时,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已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该地块即将变更至上述公司名下,离合同生效只剩7天。
接到通知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名副主席召集了自治区办公厅负责人、武志忠等人开会,决定立刻派员赴深圳、长沙等地进行协调。
杜文也参与了这次协调工作。彼时,他是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院长,该研究院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室的事务。
协调很成功,这块土地后被决定归还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2008年1月26日,一份没有落款的请示报告,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某领导的签字同意。报告显示:法律顾问室在办理深圳土地案中,曾得到深圳市有关部门多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其中在一些关键环节更是得到了破格支持……产生了一些相关费用累计欠支210万元。
根据杜文的说法,这笔钱就是用来去深圳“送礼”的,“送礼”行动也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认可,且由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的武志忠带队。
210万元随后打入了杜文的银行账户。“钱分批取出来后,武志忠和他老婆分装好,具体里面装了多少钱,我们并不清楚。”杜文多次强调,他全程只负责开车,到了指定的地点后,钱也是由和他同行的另一人去送,“有一次我连车还没停好,他就回来跟我说已经送好了”。
然而,时至2009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作出一纸裁定,导致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将这块土地过户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做法失去了法律依据。这也宣告历经数载,由武志忠、杜文等人想尽办法的收地行动失败。
但这又产生了杜文口中的另一笔 “送礼费”400万元。“按照领导指示,准备再走其他途径协调土地问题,要去北京送礼。”杜文称。
不过,这400万元刚“送出”130万元,杜文便被警方刑拘。
说不清的“送礼”过程
澎湃新闻获得的起诉书显示,杜文被控贪污主要涉及两笔款项:去深圳“送礼”的210万元和后来准备去北京“送礼”的400万元。
对于前者,武志忠等人接受调查时也承认,确实是用来“送礼”,但部分细节和杜文所述存有出入。
比如,杜文自称负责开车,同行的一名内蒙古政府官员负责“送礼”,但这名官员的说法和杜文恰巧相反,“杜文让我在门外等候,(他)送给谁我也没见过。”其还称,“送礼”之说也是由杜文提出来的。
对于400万元,杜文所称指示他执行此事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某领导,接受调查时称并不清楚此事。
武志忠则称,他并不同意杜文去北京协调案件,得知杜取走400万元后,还曾要求他归还。
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杜文贪污罪成立。不过,检方指控的210万元,法院只认定了80万元,因为在深圳期间,杜文的家庭财产意外增加了90万元,其中80万元是由杜文的妻子通过多个亲属账户转给杜。
法院认为,在这笔钱来源的问题上,杜文和家人的陈述存在矛盾,故可认定为据为己有。对于另一项400万元,法院也予以认定。
2012年8月,杜文因贪污罪一审获刑15年,他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