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近日,内蒙公款送礼案再审,更多内幕被媒体曝出。据悉重审中,内蒙公款送礼案主犯杜文首次供述了130万元的去向,称送给了内蒙古公安厅某领导。之前杜文对这笔款项的去向一直不说,称:“打死也不能说”。他在庭上解释,称自己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内蒙公款送礼案重审,杜文还提到他曾有一段关键录音被检察机关删除,内蒙公款送礼案的重重内幕也一起来更广泛关注。
2012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杜文在协助自治区政府处理深圳土地案过程中,贪污公款492万元。这笔钱包括用来打点有关部门的480万元礼金及12万元差旅费。
杜文上诉后,201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4年12月18日、19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杜文案”,被告人杜文被指控涉嫌贪污,牵出省级行政机关动用公款异地“送礼”的丑闻。曾多次坚称送礼去向“不能说”的杜文,首次在庭上供述,有130万元礼金转交给了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后升任副省级干部,现已退休),由其负责协调联络公安部办事人员。本案未当庭宣判。
重审当天,辩护人以公诉人涉嫌销毁录音证据为由,申请其回避。杜文称,他曾有一段关键录音被检察机关删除。在他的描述中,这段录音记载了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上述公安厅官员,让其放心去协助办理到北京送礼事宜的情况。但在案件侦查阶段,杜文通过U盘将包括这段录音在内的三段录音拷给公诉人,但这个证据后来不见了。
在庭上,公诉人解释称,他并没有毁灭证据。U盘内容拷到单位电脑后,遇到电脑故障,录音丢失。但后来经过司法技术部门的数据恢复,基本内容都找了回来。但杜文坚称,最关键的录音还是没了,这段录音里含有公款送礼的决策人、执行人、收礼人信息。“一听,就能证明我无罪了。”
杜文律师王甫认为,数据并没有得到全部恢复,且被告人存储证据的三台电脑中,重要文件夹均遭到修改。为此,他向法院申请鉴定电脑删除记录时间及已恢复录音的真实性。
另一名辩护人徐昕律师认为,案件明显有单位行贿的情节,公诉方没有调查决策者、受贿者,涉嫌放纵犯罪。他呼吁,为适应反腐形势,贯彻法治中国理念,司法机关也要调查该案件所涉及到行贿决策者、受贿者,而并非只是将链条末端的杜文作为替罪羊与唯一追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