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强)3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袁进琳和秘书长徐力群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相关议案,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银川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各委员会对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修正或废止法规及报告进行的简要说明,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方案》,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生态林业建设情况报告进行的简要说明。
肖云刚指出,今年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已经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对照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立法工作是今年的两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委员会要围绕这两项重点工作开展相关调研考察,确保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还要继续组织好“双联”活动,办好法律大讲堂,加强上下联动,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