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信 (资料图)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记者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宗信(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0日,银川市检察院已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宗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银川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宗信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8年3月至2013年7月,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