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芸)“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很快,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5月4日一大早,银川市民崔先生来到兴庆区法院收案登记窗口,为自己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立案起诉。记者在兴庆区法院立案系统上看到,崔先生的案件立为(2015)兴民初字第3094号,受理立案时间5月4日9时12分4秒,成为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兴庆区法院所立的第一起案件。
“兴庆区法院这几年立案工作比较好,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会立案,如果不符合条件,也会当场指出来,让我们补充材料。今天本来交了诉讼费就可以立案,不过我和委托人觉得有个数字需要修改就没有立。”宁夏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玉虎说。当天,他为自己代理的一起案件来到兴庆区法院办理诉讼保全手续,接待他的曲宗银法官很快给出了可以立案的答复。
立案登记、立案咨询、案件查询、信息录入、材料转接……记者在该院立案大厅看到,每个窗口都有人值守,只要有当事人前来,挂着胸牌的导诉员在大厅门口的桌前,帮着当事人书写诉状,整理材料。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不仅为‘立案难’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更是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自治区高院研究室主任路华表示,立案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的落实,使群众关心的“立案难”问题在此次司法改革中得到了解决。同时,人民法院也会打击企图通过诉讼程序达到不法目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防止诉讼权利的滥用,防止通过诉讼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5月4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先后派出9个督导组,由院领导带队分赴全区各级法院督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司法改革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