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区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我区将利用2018年至2020年的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在重点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县(区)、乡(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同时,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在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和摸清兜底保障底数的基础上,自治区民政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抽调人员,抽取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信访人员较多、群众举报较多的市、县(区)进行专题督查。特别是对全区9个贫困县(区),每年选取3个县(区)进行督查,督促民政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记者 张文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