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措施,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目前,我区还有41.8万贫困人口尚未脱贫,脱贫攻坚正面临着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双重任务。“十三五”期间,在贫困地区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建设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培育1000家扶贫产业合作社、发展10000名致富带头人。
针对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意见》提出要将“输血”和“造血”并举,分类确定帮扶措施,做到产业项目、培训转移、小额信贷、帮扶措施、扶贫保险“五到户”。对有发展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户户有增收产业;对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户,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和技能提升愿望,加大职业农民和劳动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对外出务工、无力经营土地的贫困户,撂荒土地要通过代耕代种、流转企业、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增加贫困户土地收益;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中有大病患者的贫困户,在落实低保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将贫困户享受的扶贫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帮扶等资金以股份形式,注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股份分红;对土地已流转的贫困户,要落实好就业帮扶措施,尤其要组织贫困群众在附近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就业脱贫。
自治区将把产业扶贫纳入各地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对各地产业扶贫实施综合考评,对推进速度快、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区,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落实不好的贫困县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