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1月27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在银川召开;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测评,总体满意度为98.2%。
李建华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一年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自治区的中心工作、围绕开展的一些重大活动来部署和推进;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及时发现问题,积极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坚持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四风”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建华指出,对这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他说,要抓好专项工作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的落实,以问题倒逼改革,针对产业结构、节能减排、扶贫攻坚、自主创新,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人大要加强监督,政府及各部门要树立问题意识,找到着力点和突破口,用改革的举措、创新的办法来推动问题的解决。要抓好立法工作落实,把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条例宣传好实施好。
李建华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宁夏实际,结合人大工作特点,结合谋划明年工作,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监督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人大的新形象。要精心筹备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保人代会的顺利召开。李建华强调,各级人大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李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定达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