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宁夏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在这里,各族儿女手足情深,互帮互助,像爱护生命一样维护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凝心聚力谋发展,山川大地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把建设民族团结和谐区纳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不断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根本保证,颁布实施了150多件法规、条例,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模范村、模范社区、模范学校、模范单位创建、表彰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覆盖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军营和宗教活动场所,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2012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在银川召开,宁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集中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从1983年开始,形成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机制,每5年召开一次大会,隆重表彰奖励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营造了学习宣传和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改善回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采取免费招生、定向招生、切块录取等多种方式,大幅度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学生的比例。全区有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小学292所,民族高校1所,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1所,已基本形成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实现了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同步协调发展。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抢救、保护、挖掘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作出了一大批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回乡风情,极大地激发了回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每年从全区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艰苦地区挂职锻炼,让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重要岗位。
始终坚持把推进科学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加快实施“两大战略”,加快推进“两区建设”,大力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201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83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180元,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
2012年9月,国务院批准宁夏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宁夏又一次赢得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今年9月,在连续三届成功举办中阿经贸论坛的基础上,宁夏成功举办中阿博览会,不仅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开展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提供了重要平台,也向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回族之乡”繁荣稳定、开放包容、团结和谐的崭新形象。
回顾过去,全区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团结互助,创造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形成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宁夏经验”。民族团结已成为宁夏最亮丽的名片,也成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展望未来,宁夏将加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打造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重要的能源化工基础、重要的清真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努力把宁夏建成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各族儿女将在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绘就更加壮美的民族团结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