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眉山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本次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中共眉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
督察组成员来自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和其他市环保部门。督察期间,督察组还将开展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根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的问题线索,将选取2-3个县(区)开展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督察期间,全程受理群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记者了解到,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按程序报审后,向眉山市委、市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