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说法不一
12月2日晚,天某达公司一名员工称,该送礼清单确曾有过,当时准备送礼,但因未获集团总公司审批,搁置。“上面有签收者的签名吗?没有吧,当时就是一个计划。”
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制作的慰问金清单上,有公司总经理汪某斌审定签名,有该公司财务部长费某远审核签名,还有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蔡某薇制表签名。
天某达公司上级集团——兴某集团执行总裁李某翰得知上述情况后很生气,“神经病,集团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正在派人查。”
李某翰证实,汪某斌的车两个月前被人砸破玻璃,车中皮包被偷,包内的慰问明细表一同丢失。
公司两人被免职两人被降职
昨天,李某翰出示的兴某集团文件称,四川某公司财务部长费某远,对公司日常费用控制不力,因公司日常费用超支,为逃避集团检查,经报公司总经理汪某斌同意后,会同公司生产总监于清平、办公室主任蔡某薇,编造虚假费用清单,欲蒙混过关。
该文件称,兴某集团决定对上述人员做出如下处理:免去费某远天某达财务部长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免去汪某斌天某达总经理职务,调回集团述职;给予于清平降职处分,即日起任天某达生产技术部部长;给予蔡某薇降职处分,即日起担任天某达办公室行政专员。
明细表中,涉及46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其中官员多达54人。
明细的第一页中涉及官员,主要有“省人大某主任”、“省政协某主席”、“国资委某主任”等。在“国资委某主任”后标注“费某远经办”,慰问金额2000元。
明细的第二页中,涉及的主要官员,有“省地税直属分局杨某某专员”、“四川省建设厅某副厅长”、“四川省建设厅一副厅长”、“南充顺庆副区长赵某某”、“南充建委办公室主任杨某某”、“顺庆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某某”等。上述人名后均标注为天某达总经理汪某斌亲自经办。
明细的第三页中,涉及的官员,主要有“成都市青白江建设局张局长”、“成都市龙泉区环保局毛某(执法大队长)”等,所列金额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
被列厅官拒绝回应
昨日,记者先后联系四川省纪委、省建设厅和省委宣传部,上述单位未否认慰问金一事,也未做正式回应。
明细中列出了四川省建设厅8名官员,其中有两名副厅长。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其中一名副厅长,对方拒绝回应。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张欣表示,调查了解后将回复记者。截至昨晚发稿,该厅未做出答复。
记者联系了明细上出现的成都市龙泉区北干道派出所一名警员,对方也否认曾接受过慰问费。
记者多次联系四川省纪委,该委举报中心记录了记者掌握的情况,未做回应。四川省委宣传部一官员表示,此事调查清楚后,会给社会一个说法。
总裁称以后将无法在川经营
李某翰介绍,四川省纪委2日介入调查。明细上列出的官员,大多是与建筑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
“以后四川谁还敢跟我们打交道?”李某翰称,此事将使兴某集团得罪四川当地相关行业主管官员,公司以后将无法在川经营。 (责任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