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发生事故的为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钓鱼台煤矿,安监总局公布材料显示,该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有效,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开采煤层均为自然发火煤层。
鉴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易发事故,安监部门一直强调,坚持将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将防突作为瓦斯防治的重中之重。
2011年年末,筠连县安监局曾先后两次责令该矿停止井下采掘作业,开展防突能力评估。但该矿在未履行节后复工复产程序、未向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情况下,自2012年2月1日起安排人员入井进行维修作业。
2012年2月3日,该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除了造成13人死亡外,尚有1人下落不明、12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是因为对封闭火区管理不到位,维修矿井通风设施时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安监总局要求,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