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刚)2015年4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海林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新有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免去:
冷启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贺林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民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赵可丹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
封安辞去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孔丹示辞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长云辞去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罗乐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国清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立为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皓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