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5月29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期2天半。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报请批准《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情况报告以及任免案。会议听取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2017年执行情况和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关于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大代表视察军民融合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有关情况办理情况的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了印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同意将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草案)》的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叶壮、包惠、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