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0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措施上确保药品供应,让群众不为短缺药品犯愁。□本报记者石小宏
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底,我省要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四项制度,即完善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将依托现有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短缺药品信息采集、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逐步推进短缺药品信息全流程动态感知、预警监测、应对防范等智能化应用。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和生产、流通企业短缺药品预警报备制度。
建立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信息库信息,综合我省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等各种影响因素,定期发布短缺药品预警清单。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根据我省地域特征以及临床实际需求,筛选短缺药品储备品种,合理确定储备数量。
多项措施保障药品及时供应
《实施方案》除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外,有针对性地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施策,其保障举措包括:调整采购方式,对清单内的短缺药品,在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及时调整采购方式,不受药品采购周期和结果限制。加强供需对接、协商调剂,注重掌握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实际库存,及时发现医疗机构用药短缺苗头。对因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局部性短缺的药品,及时启动县、市、省三级调剂。对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按规定审批后,允许在全省医疗机构内部调剂使用。完善撮合机制,建立以省级会商联动机制为主体的价格撮合机制。
强化价格联动,建立短缺药品价格联动机制,原则上清单内药品价格每半年与全国范围内的现行省级平均价联动一次。同时,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
目前尚未出现绝对性短缺药品
“目前我省还未出现绝对性的短缺药品。”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李阳介绍,去年,省卫生计生委对省内的药品供应情况进行了大范围的抽样调查,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情况汇集的情况看,重叠的短缺药品极少,这表明在我省目前还没有绝对的短缺药品,更多的只是区域性短缺,或市场流通上的临时性短缺。“这样的区域性或临时性短缺,都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及时得到解决”。
如何保障药品及时供应?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多种办法和举措,比如对急救、妇儿专科等药品的挂网采购采取不限价的方式,以市场方式确保这类药品在临床上得到充分供应。同时,一旦出现个别产品供应不及时情况,及时约谈生产企业,保障药品的供应。“在诸多措施下,我省药品供应有了较好的保障,新的《实施方案》出台后,药品供应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李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