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途径,切实做好地方立法的选题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地方立法事项提出选题或建议。
二、在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时,请提出法规名称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请注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邮寄至: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808室,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邮编:610041;或以电子邮件发至:scrdfgw@163.com;或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出;或者传真至(028)86281758。
四、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