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保障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省财政近日下达2014年村卫生室省级补助资金2.8亿元。截至9月底,今年已累计下达2014年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6亿元。
自2012年起,省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年提高到4500元/年(高海拔地区执行 1万元标准)。同时,市县补助标准也从原来的2000元/年提高到2500元/年。
自2012年起,省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年提高到4500元/年(高海拔地区执行 1万元标准)。同时,市县补助标准也从原来的2000元/年提高到2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