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陕O”车牌被要求限时取消的消息传来后,人大代表王保才只是“哦”了一声。
2005年陕西“两会”上,王保才联合其他9名人大代表,向大会递交议案,认为陕西应该取消所有悬挂“陕O”打头的“特权车”。在这份仅200余字的建议中,王保才犀利地指出——
最近几年,因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陕O”号牌没有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发放,发放范围比较混乱,除公安机关外,政府、政法机关及企业甚至私家车都有“陕O”号牌。“陕O”号牌助长了某些人的特权思想,闯灯越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肇事逃逸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政府以及人民警察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会后,陕西省公安厅书面答复王保才:目前取消“陕O”尚有困难,但今后会加强管理。对于这份公文味十足的答复,王保才苦笑着摇了摇头。
如今从事出租车行业的王保才是陕西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在从事出租车服务行业之前,的哥出身的王保才曾获得西安市劳模、西安出租汽车行业十佳形象大使、全国优秀驾驶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03年当选为十届陕西省人大代表。其许多议案都得到政府的重视,比如明德门小区路灯问题、建议把血友病纳入门诊医保、增加市区出租车停靠点、增加出租车加气站等。
2006年省“两会”,有人以为王保才会继续递交关于取消“陕O”车牌的议案,但出人意料的是,王保才只字未提。“我当时想,职能部门当时之所以不取消,可能有他的难处。我相信‘陕O’总有一天会取消的,但怎么也没想到会在今年!”10月30日下午,王保才在他位于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产业园的办公室对记者说。
今年8月下旬,省政府对省公安厅明令,要求对“陕O”号牌开展清理整顿,并着手研究取消“陕O”号牌的方案,并要求公安部门在2010年底前彻底取消“陕O”。
随后,省公安厅宣布,“陕O”将统一更换为民用牌照。换牌期间,所有悬挂“陕O”号牌的车辆,须携带车辆和相关法定凭证、号牌和单位介绍信到省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换牌手续。交警总队特勤大队还将上街路查“陕O”,第一次遇见,将提示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次遇到同一辆车,将查扣车辆,并强制更换为普通民用牌照。
“陕O”本是民用牌照
最早并没有“陕O”,这是许多警界老人的印象。上世纪50年代,派出所能有个自行车就很不容易了。六七十年代,警察办案一般开三轮摩托(偏三斗),后来才有了吉普、小面包。至于牌照,除制式警车有明显标志外,一般跟社会车辆没什么差别。“当时也没有‘陕O’,制式警车也少得可怜,但警民关系很融洽!”“‘陕O’本来就属于民用牌照,不过一直是公安、政法系统在用而已。社会上普遍批评这个号段的车牌为‘特权车’,并不是当时设置这个号段的初衷。”11月1日下午,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刚退休的老警官张志强(化名)向记者解释。
据这位亲历过“陕O”牌照设置、严管、泛滥、整顿的老警察回忆,“陕O”牌照启用于1995年秋天,当时的大背景是全国治安形势严峻(次年全国开始第三次 “严打”),警力严重不足和全社会对公安队伍的过高希望让全国公安队伍备感压力,陕西警方也不例外。“当时制式警车的数量很有限,这方面管控特别严格。”张志强说,“那时民警办案执行公务,制式警车不够,就开普通牌照车,有许多不便,比如赶时间去现场,遭遇道路不畅。去郊区办案,周围群众经常会问,你们怎么不开警车呢?”许多警察开始抱怨设备跟不上。
在综合基层关于“警车严重不足,影响工作”的呼声后,当时的省公安厅决定将民用号牌段的“陕O”作为公安专用号段。“这个O号在没有启用前,就一直是存在着的,并没有纳入特殊行业或者说属于某行业专用。”
据介绍,当年关于启用“陕O”作为公安专用号段的设想出来后,警方内部也曾论证过,但都认为是为了方便工作,更好地处理警务,几乎没人质疑过这样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当年启用‘陕O’还有一个原因,是参照其他兄弟省份的做法。当时国内、尤其是南方一些发达地区,O作为公安专属车牌,已经使用好几年。”“陕O”在省内启用后,主要是配备给市一级公安部门的车辆使用,由于其本质上仍属于民用号段的号码,所以无论是颜色还是制式,都保持着和国内民用机动车相同的颜色、排列。但发放权和地方车管所无关,统一由省交警总队发放、管理。
时间一久,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悬挂“陕O”牌照的车辆就是警车,即使没有挂警灯、没有喷警徽,也是警车。“当时警察开着‘陕O’牌照的车辆去郊区下乡,路上遇见老百姓,他们会主动招手让我们带一程,或者主动反映一些治安情况。在他们心目中,‘陕O’牌照的车里坐的就是警察!”
回忆起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陕O”,张志强坦言,当时警察都很自觉,从实际工作来看,“陕O”牌照也的确为公安工作提供了许多便利。
他记得有一年,他路过西安南门附近,一司机违章后被交警训斥其不会开车。他很清楚地记得,该交警批评司机说,你看到了吧,看看人家前面的“陕O”是怎么过红绿灯的……“但后来就变了,人们说到‘陕O’,首先想到的就是不遵守交通法规、耍特权、超速、闯灯、乱按喇叭、随意停放……无论司机是不是警察,群众都会说这警车如何如何!”
逐渐沦为“特权车”
据张志强观察,“陕O”车辆开始被社会所诟病是在2000年以后。
“刚开始听到最多的抱怨是说‘陕O’车不遵守交通秩序,经常越线闯红灯。”总队领导为此让有关部门去了解。结果反馈回来的信息称,违章的车辆大都是办案和工作需要,多数都属于“紧急公务”。领导一听是这情况,也就没有再过问。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陕O”牌照的发放、管理开始“松动”。从开始只对公安系统发放,逐步扩大到面向整个政法系统。“有一段时间对悬挂‘陕O’牌照的要求是,只要单位开一张介绍信,认为工作有需要,就可以申领到!”如此一来,很快政法系统的许多家单位纷纷开具介绍信,都说因工作需要申领“陕O”牌照。而牌照领回去后,结果大都被挂在了各级领导的车上。
“陕O”面向政法系统“开放”不久,一些有执法职能的部门也说话了:“我们日常要执法,开地方牌照车辆不方便,是不是也给我们照顾几个‘陕O’?”
“问题就出在了这里,政府系统中有执法权的部门太多了,土地、环保、税务、劳动、林业等等,给一家开了这个口子,大家都纷纷找上门来,理由几乎都一样,都是为了方便工作。”当时就有人担心,这样没有节制地发放下去,将来毁的是警察的名誉,也容易滋生特权车。
相反的意见则认为,“陕O”有特权是“群众的错误认识”,物以稀为贵,数量少才容易造成“特权车”的印象,而且挂个“陕O”,群众更容易监督。
但从后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大家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无论是哪个部门、单位的“陕O”在外面惹了事,社会上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警察的车”。
实际上开“陕O”,当时确实有不少“好处”:比如在停车场可以不缴费、上高速,一般违章也都能得到关照。如果收费员要收,一句“警车还收费?”就够了。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国道收费站只是对军车和制式警车免通行费,但大多数“陕O”也会以“执行公务”的名义要求“免费”。交警也比较头疼“陕O”,因为他无法搞清楚违章的“陕O”到底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在“公车私用”。太认真不行,不管也不行,而且能挂“陕O”牌照的车不是自己人,就是一般“非富即贵”,能不惹麻烦最好。
就这样,“陕O”很快在社会上威名远扬,同时也“恶名远扬”,有办法的以挂个真“陕O”为荣,没办法的搞个套牌“陕O”、假“陕O”也能抖抖威风,种种恶行屡屡被媒体曝光。最近的极端案例是,一辆假“陕O”在西安西华门轧断了女交警张昂的胳膊。44岁的榆林人马志明,爷爷是烈士,父亲生前曾是榆林一家银行的行长,自己从事煤矿和汽车贸易生意,身价千万,同时还是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
“套牌‘陕O’、假‘陕O’为什么有市场,就是因为本为公务车的‘陕O’,已经沦为‘特权车’,甚至逃犯也开个‘陕O’保护自己。尽管这个特权法律和政府没有承认,但让其存在,就等于已经间接默认了。”法律界人士评价说。
参“陕O”一本
民间对特权车的反感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有一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自从有了U,交警很发愁,自从有了O,交通有点乱。”
几乎和“陕O”前后时间启用的“陕U”,曾经是陕西省党政几大班子专用车牌号,2001年8月,由于发放失控(数量超过1800副),“陕U”最终被取消。
顺口溜虽然有点恶搞的味道,但普遍反映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特权车”的深恶痛绝。
王保才回忆说,他2005年“两会”上关于取消“陕O”的议案动机,就是来自于会前的一则新闻报道:一辆悬挂“陕O”牌照的轿车在撞伤一路人后要逃逸,周围的人上前阻拦,“陕O”司机曾口出狂言。原话王保才想不起来了,总之很“猖狂”,于是,他决定在当年的“两会”上参“陕O”一本。
王保才关于要求取消“陕O”牌照的议案开始是计划以个人名义,用建议的形式递交的。但没想到在代表驻地一说,众代表纷纷响应,认为这个建议应该正式以议案形式提交给人大常委会,随后有9名代表纷纷在议案上签名。
“有一次我无意中在百度里输入‘陕O’一词,结果出来的全部是负面新闻,不是肇事逃逸就是横冲直撞。”和记者聊天的时候,王保才无意中又百度了一下“陕O”,结果首页里除关于陕西要取消“陕O”的消息外,其余四条分别为:“行车起纠纷,陕O司机电警棍击人”;“陕O车被贴罚单还停在斑马线上”;“为逃5元过路费,陕O大闹收费站殴打收费员”。
在陕西,呼应王保才要求政府主导主动取消“陕O”牌照的还有政协委员任可民。
来自民进的西安市政协委员任可民是西安文理学院的教授。在今年3月召开的西安市“两会”上,任可民向大会递交第407号提案——关于取消“陕O”车牌的建议。
任可民在提案中写道:多年来,“陕O”车牌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车辆,为公安机关方便执法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拥有“陕O”车牌的车辆近年来交通违法现象有增无减,开“陕O”车的人大都具有特权思想,闯红灯、压黄线、逆行、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超速行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但敢怒不敢言。交警更是熟视无睹,因为交警不管也不敢管,更使开“陕O”车的人有恃无恐。
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浙江、湖南等省市已经取消了“O”牌。由此可见取消“O”牌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端正警风、和谐警民关系,顺乎民意的一件大好事。
任可民最后还建议,公安机关取消“陕O”车牌后,对执法车辆挂警用车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及干警的私车挂普通牌照。
任可民说,自己也属于“开车上下班族”,经常在路上遇见“陕O”插队、闯红灯、逆行等现象。也正是基于这些现实中的深切遭遇,他认为已经沦为“特权车”的“陕O”牌照必须取消。
如果不清除“特权思想”……
“陕O”的问题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重视。今年4月份,全省展开一场专门针对“陕O”的整顿。并为此成立了“陕O”车辆违法违规整治办公室,作为整治“陕O”车辆的常设机构。仅4月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周内就查获了123副伪造的“陕O”牌照。
警方还公开表示,“陕O”车同其他民用号牌车辆一样,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信息系统,依法处分,未处理的车辆不得检审验,对伪造、变造或者应用伪造、变造“陕O”号牌、行驶证和应用其他“陕O”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动,一律对违法驾驶人行政拘留,记6分;号牌予以收缴,一律扣留违法机动车等。
尽管警方采取多项挽救措施,但最终都未能避免“陕O”被取消的命运。今年8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在一份回复网民关于要求取缔“陕O”车牌的意见中称: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多次作出批示,已责成省公安厅今年年底前取消“陕O”号牌。
据省交警总队一部门负责人介绍,从1995年“陕O”号牌启用至今,全省共核发“陕O”号牌7056副。“从前段时间摸排的数字来看,实际挂牌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7506副,这也是省上最终决定取消‘陕O’牌照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李仲达认为,“陕O”现象属于典型的“特权思想”下的产物。“陕O”在设置初期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从工作出发的,但后来被“特权思想”利用,进而在“特权思想”的作祟下扩大发放范围,以至于泛滥。
李仲达说,所谓的特权就是超越、摆脱法律规则,不受法律、法规约束。但这些特权的前提是方便工作,而且应在特定情况下。但从目前全社会对“陕O”的普遍反馈来看,事实上“陕O”更多时候把特权都是行使在了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地点。比如接孩子上下学、婚丧嫁娶赶场子。
“‘陕O’现象至少说明,在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希望谋取到超越法律制约的特权,而不愿意受普通社会规则的约束!正是因为如此,才出现了这些年许多人想尽办法申领‘陕O’,达不到目的的则套牌、甚至挂假‘陕O’。”
李仲达对省政府取消陕O的做法给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这是政府对“权为民所用”的清醒认识,也是政府规范自己行为,自我约束的表现。
李仲达说,要从根本上治理“陕O”,最重要的是剔除部分人心中的特权思想,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特权思想不被彻底清理,也许‘陕O’消失了,可能还会出来个‘陕X’,还会继续横冲直闯……”(责任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