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于5月25日至27日在西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审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廉租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审查批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凡申请旁听的公民,请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公民请持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介绍信),于2009年5月20日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联系电话:029—87890608、87890609。(责任编辑:杨玉凤 校对: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