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民政工作站主要负责管理本社区(村)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根据规划,陕西省两年内在乡镇(街办)普遍建立民政工作站,三年内一半以上的乡镇(街办)民政工作站达到有编制、场所和经费来源等标准;同时,原则上要求2万人以下的乡镇(街办)应有2-3名在编专职人员,2万人以上的应有3-5名在编专职人员;每村(社区)设立1名民政信息监督员,人口较多的可设立2名;负责采集基层民政信息,方便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根据规划,陕西省在实践中没有进行整齐划一的要求。各乡镇在吸取经验的基础上,既可在乡镇社会管理办公室内设民政工作站,也可通过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组建民政工作站,配备必需的民政助理员;也可选聘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工作人员。(完)(责任编辑:王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