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陕西金桥乳业公司总经理刘平、员工苗文军和吕小强刑事拘留。12月8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对于三聚氰胺来源和非法添加过程的犯罪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advertisement code begin--><--advertisement code end-->据了解,金桥乳业从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生产的其他批次295吨奶粉,经检验全部为合格产品。
陕西省公安机关认为,刘平作为企业负责人,明知三聚氰胺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仍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通过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销售,其性质十分恶劣。刘平、苗文军、吕小强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均符合《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
-案情
1检出三胺
2008年10月金桥乳业生产的“2008.5.16”批次4袋0.1吨和“2008.9.24”批次206袋5.15吨全脂淡奶粉,陕西省质监局检出三聚氰胺,泾阳县质监局即予以封存。
2申请复检
2008年11月刘平向泾阳县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抽样前将自认为合格的产品换至易抽检处。
2008年11月17日泾阳县质监局工作人员会同刘平、苗文军抽样后将样品送西安市质监局检验,11月18日检验为合格产品。刘平将上述检验结论告知县质监局,该局签复予以解封销售。
3重新包装
2009年9月初广西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要求刘平提供5吨全脂淡奶粉和5吨全脂奶粉。
2009年9月4日、5日刘平和苗文军、吕小强利用工人下班后的晚上,将210袋5.25吨问题奶粉,重新包装成5吨全脂淡奶粉,连同2009年9月生产的未经检验的5吨全脂乳粉,一起套用2009年7月生产的4个批次,于9月6日销往广西。
4查出三胺
2009年11月初南宁越前食品添加剂公司检出5吨200袋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将其退回。后经陕西省质监局再次对此5吨200袋奶粉逐袋进行检测,有11袋三聚氰胺超限。问题奶粉于2009年11月18日全部查扣,未流入市场。
相关评论:“复活”的三聚氰胺是谁的耻辱
华商报 曹旭刚
“三鹿”死了,彻底死了!三聚氰胺还活着吗?
还可怕的活着!原本来说,这是不能的。毕竟,一年前,三聚氰胺搅起了惊天波涛,不但搅得乳品行业岌岌可危,也搅得人心惶惶。而此后“三鹿”由名企变成罪犯的过程,以及中国大多数乳品企业均命悬一线的经历,一度让人们迷糊相信,三聚氰胺已随着三鹿一并死去———毕竟,三鹿的尸骨在那里警示着每一个后来者。
但是,现实的残酷总是出乎善良人们的想象,就在我们都以为三聚氰胺已经远离奶业的时候,就在我们刚刚对中国乳业重拾些许信心的时候,这个坏消息却猝不及防地刺向我们———泾阳县金桥乳业的五吨奶粉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
虽然同三鹿相比,金桥乳业可谓名不见经传;虽说金桥的五吨三聚氰胺奶粉,远不及三鹿的七百吨给人的震撼强烈,但是,金桥乳业今日的五吨三聚氰胺奶粉,给人的刺痛感,并不亚于三鹿曾经带给人的伤害。这个残酷的事实,难免会让人质疑:某些不良乳品企业是否真的从三鹿毒奶粉事件中获得了足够的教训?乳品行业,是否真的做到了痛定思痛?质监等部门,是否真的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学会了尽职尽责?
原以为,随着三鹿的远去,我们已不再会发出这一连串的追问。毕竟,我们相信,质监部门是能够为我们保驾护航的;我们也相信,我们的一干乳品制造商,在三鹿这个曾经的罪恶带头大哥的尸体面前,应该是心存畏惧的———不是说,三鹿事件之后,各地质监部门纷纷采取了各种严厉的措施进行监控吗?那么,这五吨毒奶粉是如何从泾阳质监部门的“严厉措施”中流出去的?
监管方抽检并下安全结论的样品,竟然是企业方希望质监方抽到的合格样品,而不是其他,这样具有深度讽刺的监督程序和幼稚事实,让我们有理由怀疑当地质监部门长期以来到底有没有主动去调查、去检验、去为消费者尽责?我们也更有理由怀疑,在此次事发前,那些已经销售出去进入千家万户的奶粉,是否经得起重新检验?
对于不法企业,我们可以唾弃其丧失了基本的企业道德,等待他们的自然有法律的惩罚;但是,对于本该替公众做好安全守护神的质量监督者,如此轻易失守、失职,我们便不能容忍———任何时代,都不缺为了利益而不顾底线的商人,而质监等部门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最大程度地让这些不法商人将罪恶的欲望降到最低,不至于生出来祸害公众。
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来,质监体系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一个阶段来被高度关注并有透明化趋势,一年来为重振乳业而加强的监管力度和主动意识,一度给予公众些许安慰,人们能尽快地走出三鹿的阴影,恢复对中国乳业的信心,质监体系这一年也算是亡羊补牢未白费。但是,今天的事实,今天的个别人或个别部门玩忽职守种下的这枚恶果,立即玷污了好不容易建起的局面,公众脆弱的信任墙在今日读报时,大概要坍成废墟。
就目前的信息来看,我们尚不能预言当地的质监部门应为这起毒奶粉事件担负多大责任,但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并付出代价。
如此这般不依不饶,并不是和哪一个人或哪一个部门过不去,只是因为,在饱受去年三聚氰胺阴霾的摧残后,消费者的神经已不能承受再一次被玩弄和被损害。真诚希望,这起“复活”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能够猛烈激起质监等部门的知耻之心、责任之心———因为这是消费者唯一避免被损害的渠道和防线,期盼你等能立即深刻自省、自律并真切为公众负起责任。(责任编辑:陈瑜)
<--function: content() parse end 0ms c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