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14家环境违法单位中,有6家单位的施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这些单位必须在7月30日前补办完环评手续后,才能恢复建设和运行。另有8家单位属于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擅自投入运行,这些单位均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7月30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据了解,对于环境违法被挂牌督办的企业和单位,西安市将取消他们的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申请资质,不予以审批企业新、扩、改建项目;还要把这些企业和单位的违法信息纳入环境违法信息金融信贷征信系统。如果被挂牌督办的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或担任政协委员,环保部门将向上级管理部门通报其环境违法行为。(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