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元户口性质
“全省公安机关将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居住证制度。”昨日下午,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会议13日在西安举行。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淡化户籍观念、强调居民身份”的思路推进此制度。
据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在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口迁移政策,解决计划外生育无户口人员和因长期外出被注销户口人员落户等历史遗留问题;尝试按照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已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等条件登记常住户口,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城镇有序转移。
暂住证将变居住证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处长杨新社表示,此次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会议确定,根据国务院精神要求,我省将试行居住证制度。
在我省试行居住证制度期间,将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按照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参加当地社会保障达到一定年限等条件,逐步为长期居住生活在大城市的暂住人口办理落户。
昨晚,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处处长温志刚说,外来人口或暂住人口,一旦获准取得了居住证,这就意味着他们在医疗、教育、劳动保险、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和拥有常住户籍的同城市民享有的待遇相近或相似。
目前就西安市而言,统计数字表明,暂住人口近300万。西安曾出台法规,对暂住人口管理做出规定。而要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不只是医保、劳动保险等方面,还涉及地方性法规的重新修订甚至立法。
据悉,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城市中,广州、东莞、佛山、太原、珠海明确规定,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规定后,可在当地落户。(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