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被迫交钱“买”钥匙
王先生在西安市北二环金源皇家园林小区买了一套房,去年7月1日,他去收房时却遭到开发商“刁难”。王先生回忆说:“开发商要求我们一千多户业主交2238元的天然气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初装费,当时就有业主提出,西安市物价局2007年已经叫停了这两项费用。但开发商坚持不交钱就不给钥匙,无奈之下,我们都把钱交了,算是‘买’回了自己房门的钥匙。”
业主们陆续入住后,大家通过“业主QQ群”约定,把这件事反映给物价部门。“8月7日,我们拿着材料,把事情反映给了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二科的白科长随后召集开发商开会,责令整改。”但王先生和其他业主没想到的是,开发商在8月15日告知业主,经研究决定,不清退天然气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初装费。
物价部门再次要求开发商清退
昨日,王先生等200多名业主代表再次来到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要求彻底解决此事。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罗副局长明确表示,2007年12月1日或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不能再收取天然气安装材料费等与商品房建设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
罗副局长叫来开发商——西安唐宫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昨日中午,业主、开发商、物价部门3方一起就此事开会商议。
对于业主的“退费”要求,西安唐宫实业有限公司的吴先生表示,目前公司老总正在国外出差,这件事情须老总回来后再定。业主们认为这是推托,不能答应。在罗副局长的协调下,三方达成一致,最晚等到下周一,开发商须对此事有明确答复。“如果到时没有答复,或答复的内容与政策相违背,我们就要去检查,责令清退。”罗副局长说。
特别提醒
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
遇乱收费可拨12358举报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12月1日起,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已实行“一价清”政策。
所谓“一价清”,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费用、市场供求状况,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售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
这也就意味着,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费用,必须计入房屋销售价,购房者所缴纳的房款中,已包含了这些费用,不用再另行支付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价清”不包含大修基金和契税。这两项须购房人按照相关政策自行缴纳。
西安市物价局表示,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如遇违反“一价清”政策的开发商,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责任编辑: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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