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从今天起至12月初,将取消原来的陕“O”机动车号牌,全省所有使用陕“O”号牌的辆机动车一律更换为普通民用号牌。此举无疑对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起到积极作用。
取消特权车牌,不但要举双手赞成,更要大声疾呼消除更多的特权思想。小小车牌背后是特权思想作祟,多年以来,特权车牌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一方面,一些特权车使用者特权思想严重,原本应当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执法人员反而成了交通违法的主力军,有的特权车在街头横冲直撞,交警都不敢管理,严重损害了公安形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O”牌车泛滥,一些非公安机关的车辆也挂上了“O”牌号,能否挂上“O”牌成了身份的象征。这些都引起老百姓的强烈反感,要求取消特权车的呼声从未停止。
现在,陕西省公安取消陕“O”号牌,更换为普通民用牌照,以更加醒目的警车号牌以及警车外观标识执行公务,这样便能够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公车用途,使得特权得到约束,也使得警务用车能够用在“刀口”上。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介绍说,取消陕“O”牌的具体做法是:计划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时间是9月1日至9月10日。在此期间,向社会公布陕“O”号牌更换普通民用号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时限要求、工作方法等;第二阶段为换发号牌阶段,时间是9月11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所有悬挂陕“0”号牌的车辆,都必须携带车辆和相关法定凭证、号牌及单位介绍信到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全省使用陕“0”号牌的机动车一律转籍至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改挂普通民用号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予以无条件接受。2010年12月1日起,一律禁止陕“0”号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第三阶段为总结报告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在此期间,省公安厅就陕“0”号牌更换为普通民用号牌工作情况向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从今年12月1日起除了警用车辆外,再看到陕“O”号牌车上路行驶,群众可以直接报警,将由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依法查扣。据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1992年,公安部颁布了机动车号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根据此标准,1995年陕西省公安机关部分车辆开始使用陕“O”号牌,作为日常行政公务用车。截止目前,陕西省共核发陕“O”号牌7056副。(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