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实习记者 刘仕玉 通讯员 李亚荣)近日,群众举报在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柳林村6组一处企业征地内有人非法安装钻井机械。接到举报后,凤翔区水利建设工程工作队高度重视,及时联合凤翔区水资源事务中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落实情况后,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活动。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地下水取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申请取水许可时附具地下水取工程建设方案,并按照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要求,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取水许可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针对这一违规开采地下水行为,凤翔区水利建设工程工作队对施工方和业主柳林酒业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限其尽快办理取水许可和井位批复。
近年来,凤翔区水利建设工程工作队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水事秩序监管,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统筹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有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为保护凤翔区地下水资源提供了坚强保障。
下一步,凤翔区水利建设工程工作队将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为重要抓手,加强与属地水管站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扎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进一步补齐短板、强化监管,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为凤翔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