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监会榆林监管分局对余清才违规在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在山西XX集团有限公司飞机制造项目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借信托通道跨省对生产通用航空器材的民营企业山西XX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额授信,该笔授信业务没有进行详尽的调查、审查、审批等程序,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相互分离与制约不到位。风险部门未对此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相关经办、参与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情况,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6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以下为处罚全文:
榆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余清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榆银监罚决字〔2016〕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余清才(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 |
单位 | 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在山西XX集团有限公司飞机制造项目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借信托通道跨省对生产通用航空器材的民营企业山西XX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额授信,该笔授信业务没有进行详尽的调查、审查、审批等程序,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后台结算相互分离与制约不到位。风险部门未对此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相关经办、参与部门职责模糊,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造成信贷资金损失。余清才作为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参与了违法行为的决策,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6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榆林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