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7月2日下午,陕西太白县城东大街凤鸣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名高中学生死亡,肇事车辆被指为该县政府公务车辆。据太白县政府相关部门通报,肇事车辆确为陕西太白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家属提出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还在鉴定当中。
太白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复称,7月2日下午1时46分,太白中学高一学生姚某(男,16周岁,咀头镇沪家塬村五组)骑山地自行车在县城东大街凤鸣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陕CJ2011)相撞,造成姚某重伤,后经县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中称,鉴于肇事车辆为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当天,肇事车辆因下午工作需要前往加油站加油途中发生事故。为了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处置,根据家属意愿和要求,按照司法回避有关原则,县交管大队立即于7月2日晚8时向市交管支队就事故过程进行了报告,市交管支队闻讯后十分重视,并连夜安排两名交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在市交管支队执法人员参与下,县交管大队、家属代表和车主单位三方共同于7月3日下午6时调阅了现场监控视频,确定事故发生在7月2日下午1时46分,当时车载仅司机一人,交警1时50分到达现场,120急救车下午1时57分赶到,1时59分驶离。事发后,肇事司机李某已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太白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