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潼关县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一、在资金保障上聚力。坚持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作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及时捕捉中省市政策信息,认真分析研究,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巩固衔接期以来,中省市下达我县的资金逐年递增,今年中省市下达我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49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6万元,增长32.82%;县级资金逐年递增,2023年预算安排1640万元,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需求。在资金安排上,围绕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履行财政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向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及特色产业发展倾斜,有力地支持了全县产业发展,增强脱贫户和监测户的“造血”功能,促进群众持续增收。
二、在项目库建设上助力。根据省市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部门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入库资料,强化项目入库论证,严格杜绝负面清单建设内容入库,科学细致谋划和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巩固衔接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评审流程,对经过“村申报、镇(办)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入库项目再逐项进行联合评审,并开展现场勘察、综合研判,开展约束性政策审查,把牢项目入库关。
三、在支出进度上加力。为确保衔接资金尽快落地见效,县财政进一步强化资金支出调度,一是对已批复的项目及时安排下达资金,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管理机制,制定资金支出时限表,压紧压实资金拨付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规模动态一致,资金支付率达到省市序时进度要求。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及时下发催办督办函,并进行重点调研。二是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财政内部各股室对单位送审的资金实行即报即审,当天完成。
四、在资金绩效上发力。一是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把项目绩效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申报、方案编制、项目实施全过程。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设置绩效目标,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在项目实施中跟踪督办落实,在项目完成后实行绩效自评,并抽取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发挥评审作用。项目实施前,对衔接资金项目的预算进行评审,对项目造价进行控制,增强节资效能。
五、在资金安全上倾力。一是充分运用“财政云”、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采取日常监管、重点监控、专项检查等方式,将衔接资金监管重点延伸到资金使用单位,对衔接资金的分配、下达、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衔接资金规范使用。二是扎实开展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财会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及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等,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健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加强与审计、督查、第三方机构等单位协同配合,发挥信息和渠道优势,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衔接资金使用既合法又合规。
六、在业务培训上用力。利用财政所开设的“乡村小课堂”,举办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及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培养高素质的农村财务人员队伍,打通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通道。(王宏林 通讯员 吴应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