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不利气象因素,全力以赴降低污染影响,12月4日零时起,潼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2月9日,在潼关县疫情缓解后第一时间,副县长张波带队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涉气企业、汽修厂、商砼站、建筑工地等开展现场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一同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中金冶炼公司、新兴石渣厂、宽兴商砼站、宁辉汽修厂、县委党校迁建项目、粮食储备库项目工地等,现场检查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到一处,张波都认真查看应急响应措施公示牌,并让随行工作人员详细核实数据情况,仔细检查场内裸土覆盖、建筑材料堆放遮盖、车辆出入冲洗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采取的精细化、科学化管控措施表示充分肯定。
张波强调,当前潼关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精细科学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排放,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社会及公众的不利影响。
张波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高标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工业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圆满完成秋冬季攻坚行动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王宏林 通讯员 郑林燕)